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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既有民用建筑检查 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8:37:38 本文标签: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 征求意见 办公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检查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2〕10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既有民用建筑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oujj@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附件:既有民用建筑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8日

来源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4/20240428_777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