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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9 19:13:38 本文标签:国有土地 于宜宾 宜宾市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4日,我市开始实施 《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发 〔2013〕 19号,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严格按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印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建房 〔2011 〕77号)的规定,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专家座谈、社会公示、调查走访的方式,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草拟并完善的。《通知》对于规范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推动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2014年《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第26号公告)(以下简称省条例)颁布实施,《通知》中的部分表述与省条例的规定存在不一致。2018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宜宾县设立叙州区,宜宾中心城区范围扩大,《通知》的适用范围也需要调整。2013年以来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通知》规定的补偿标准与房地产市场新形势及物价水平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三、评估建议

为了保持与省条例一致,更好地推动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宜宾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我局建议对《通知》进行修订。

评估人: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 2日

来源地址:http://jsj.yibin.gov.cn/tzgg/202401/t20240131_1953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