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城建〔2017〕228号),经审查,拟同意攸县百海燃气有限公司、攸县安庭燃气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两家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
通讯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 系 人:张超 联系电话:22870050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40130/i2159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