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扬州市自建房(既有建筑)整治办召开全市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24-06-09 14:25:17 本文标签:扬州市 工作部 建房 建筑 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市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月18日下午,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议。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董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负责人,市住建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工作专班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通报了2023年全市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部署了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专题片中湖南长沙“4·29”事故案例。宝应县、广陵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别就本地区、本部门自建房(既有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董建华充分肯定了各地、各部门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做好2024年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清醒认识当前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压实压紧房屋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并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切实加快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质量和成效。要围绕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治的目标,制定整治计划,合理选择留、改、拆等方式推进分类治理。要加强督导检查、第三方核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要建立健全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压紧压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健全房屋改扩建和装饰装修报告制度,强化违法违规查处,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策划:梁霞 拟稿:赵晖)

来源地址:http://yzzjj.yangzhou.gov.cn/yzcxjsj/gzdt/202401/405277dfea3448f3aacf964f75846e6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