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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9:22:57 本文标签:丹东 春季 农村 

关于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

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振兴区执法局、高新区规建局:

按照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靳国卫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结合全省城乡环境大扫除活动和我市创城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4年春季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20日。

二、重点整治区域

重点清理村屯内的庭院周边、村屯外围、国省干道及铁路沿线两侧、河道沟渠以及垃圾箱(池)等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的越冬生活垃圾、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建筑垃圾、山沟山角大规模堆积的生活垃圾。要提前筹划好车辆器具,划分好责任范围,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最大限度的调动当地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三、规范垃圾收集

要按照“无异味,无散落,无堆积”的标准对村庄内区域进行垃圾收集,配齐垃圾收集点,做好垃圾收集点封闭,防止出现使用闲散空地充当垃圾点、生活垃圾随意就地掩埋等情况发生。

四、组织暗访检查

全省暗访巡检工作将于本月下旬启动,市住建部门将结合城乡环境大扫除活动和我市创城工作需要开展暗访巡检工作。各单位也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农村越冬垃圾清理无死角。4月26日前,各单位要将本地区春季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情况上报村镇科。

联 系 人:姜欣志

联系电话:18309887086 2397726(传真)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3/0171029771943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