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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建局部署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06-08 04:37:29 本文标签:泉州市 起重机械 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泉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2023年8月至10月)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目标

全覆盖检查全市21家建机一体化企业,紧盯“安拆”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在用建筑起重机械,严查严处一批安全隐患设备、一批无证上岗人员、一批违章作业行为、一批存在问题企业,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推动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

01检建机企业

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资质、人员配备、安全制度、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维保、应急救援演练等。

9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对辖区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全覆盖检查;10月1日至31日,市住建局将按照不低于全市建机一体化企业数30%的比例进行复查。

02查现场作业

一是紧盯设备安拆环节,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按标准配备安拆人员及其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规范作业情况,设备自检验收、签字确认、影像留档情况,现场监督旁站情况等。二是紧盯吊装作业环节,重点检查按标准配备信号工、司索工及其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情况,吊具、索具规范使用情况,吊装过程规范作业情况等。

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质安站要完成对辖区内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全覆盖检查;市住建局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

03抓安全培训

围绕履职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全市建机一体化企业要至少组织1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市住建局将组织对建机一体化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建机安全管理培训。

工作要求

1.对检查发现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一律依法依规采取动态记分、行政处罚等予以处理。

2.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和市质安站应于每月的13日、28日前分别报送一次《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11月1日前书面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3.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应认真做好总结,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长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