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国土规建环保局,局各科室、二层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55号)规定和市委编办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编制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要求,现将我局权责清单及来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予以公布。我局依法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378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03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29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及其他行政权力27项。来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行政权力事项共379项。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1.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清单(2023年版)
2.来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2023年版)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378项2023年12月7日.xls"
来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379项.doc
来源地址:http://zjj.laibin.gov.cn/zwfw/wjtz/t177614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