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府〔1999〕34号)精神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7〕197号)、(梅市府办会函〔2022〕147号)决定,市直各相关单位审核确认报送的拟列入2023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或核拨补助)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人员共4314人,补贴金额500万元。经审核,其中: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含在职死亡)67人优先发放,补贴金额142.95万元;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新购商品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85人优先发放,补贴金额182.6万元;除上述优先发放人员外,其他需进行抽签确定拟发放对象的在职人员有4162人,补贴金额174.45万元。
12月8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疗保障局等8个市直单位代表进行了现场电脑随机抽签,产生了83名拟发放对象和10名拟替补对象(如拟发放对象经审核有不符合条件者,将由拟替补对象按抽中顺序递补列入今年补贴名单,未能轮替的拟替补对象则视为未被抽中人员,转入下一年度重新参加抽签)。
现将今年拟发放对象235人(含退休/在职死亡人员67人、购房优先发放对象85人、抽中人员83人)和拟替补对象(10人)名单在我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请各单位对相关人员是否符合住房货币补贴条件及填写的职务职称是否准确进一步核实。如拟发放(替补)对象情况不实,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共7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电话(传真):0753-2241708
邮箱:mz2241708@163.com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团结路14号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2023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市直各有关单位: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本文附件下载:
来源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576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