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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3年第18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21:00:36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工程质量 资质审查 重庆市 检测 

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141号令)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号)的要求,我委近期对重庆市南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资质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等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4年1月3日前送至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4楼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400014           联系电话:023-63672118

附件:2023年第18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示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2/t20231225_12743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