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强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豫建行规〔202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驻马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办法》的民主性、科学性,现向社会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馈时间
2024年1月17日至1月19日
二、反馈方式
请反馈人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文档形式,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反馈至市住建局邮箱,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mdsfdcyfzzx@163.com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madian.gov.cn/a/zhengwugongkai/gonggaogongshi/2024/0117/2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