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对我市建筑垃圾受纳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我局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了4家建筑垃圾受纳场作为检查对象,分别是遂溪县溢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场、湛江市统盛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场、恒生源(东海岛)建筑垃圾处置场、廉江市建筑垃圾处置场(临时消纳场),抽查比例为33.33%,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现场防尘防治落实、受纳建筑垃圾容量、现场是否有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设置洗车槽冲洗设备、视频监控接入湛江市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台账、建立出入车辆登记台账、现场安全标识警示牌等内容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遂溪县溢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场。
1.现场扬尘防治落实情况不够完善。
2.未完善设置洗车槽、冲洗设备、灯光照明等设备。
3.视频监控设备未接入湛江市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4.未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台账、未建立出入车辆登记台账。
5.现场未完善安全标识警示牌。
(二)湛江市统盛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处置场。
1.入场建筑垃圾未推平碾压;现场扬尘防治落实情况不够完善。
2.未完善设置围城、洗车槽、冲洗设备、灯光照明等设备。
3.视频监控设备未接入湛江市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4.未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台账、未建立出入车辆登记台账。
5.现场未完善安全标识警示牌。
(三)廉江市建筑垃圾处置场(临时消纳场)。
1.现场扬尘防治落实情况不够完善
2.未完善设置围墙、洗车槽、冲洗设备、灯光照明等设备。
3.视频监控设备未接入湛江市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4.现场未完善安全标识警示牌。
(四)恒生源(东海岛)建筑垃圾处置场。
1.现场扬尘防治落实情况不够完善(裸露建筑垃圾未覆盖)。
2.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现场堆放生活垃圾。
3.未完善冲洗设备,出入口无专人负责冲洗。
4.视频监控设备未接入湛江市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5.未完善现场安全标识警示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被检单位要立即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15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逾期未能整改,将收回“建筑垃圾受纳证”,不得受纳建筑垃圾。
(二)各受纳场经营单位对受纳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备查。各县(市、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受纳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县(市、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协作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工程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等依法处置建筑垃圾。对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按时销号。
附件:湛江市建筑垃圾受纳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文斯,3588304)
来源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sxxw/zwgk/tzgg/content/post_184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