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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3:53:55 本文标签:评选活动 黄山市 

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徽派古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全市古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古建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全市古建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现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徽派古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办秘〔2021〕16号)等有关规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注册地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徽派古建产业相关企业均可参加评选,包含古建规划设计、施工、木雕、砖雕、石雕、竹雕、大木结构、园林、装饰、家具生产、工艺品及相关构配件等企业。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能提供有效的相关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古建产业相关企业。

2.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在市场发展、社会责任等方

面取得较好成果,社会信誉良好。

3.按月及时报送古建产值、缴纳一定税收等方面的古建产业企业。

三、一票否决项

1.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2.在申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3.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影响等被主管部门通报的;

6.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评选时间

考评按2022年度进行,实行动态考评,每年评选一次,次年开展上年度评选工作,对企业的考评期为上年完整会计年度。

五、申报资料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封面、目录、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需提供)、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产值业绩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以及奖励表彰等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审程序。遵循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包括:企业申请、区县住建局初审、市徽派古建产业发展促进会复审、评审委员会审定、局党组会研定、公示、公告。

六、结果运用

共评选企业 10 家,按评选得分排序,由高到底评出(得分相同的以产值高低排序、产值相同的以税收高低排序)。对获得“2022年度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称号的,颁发证书和牌匾,纳入龙头企业培育名单管理;对施工企业给予信用加分,在资质升级增项、转型发展、驻企服务等方面实行帮扶;加强宣传,重点推介。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住建局要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做实做细。

2.严肃申报纪律。对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选的,一经查实,停止其参与评选或取消其荣誉称号。

3.严肃申报纪律。各区县住建局在7月25日前将“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评选的初审情况、名单、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申报评分表(见附件3)以及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7楼市徽派古建产业发展促进会秘书处,初审情况和名单必须行文报送市住建局。联系人:吴自强,电话:0559-2353454;朱洁,电话:0559-2325721。

附件:1.附件1-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诚信承诺书.doc

2.附件2-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十强企业申报表.doc

3.附件3:黄山市徽派古建产业产值贡献十强企业申报评分表.xlsx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