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我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完成了部分检测机构扩项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经核查,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新增检测项目符合入网登记条件,同意上述检测机构新增检测项目在监管系统联网登记并发放有效监管标识码(机构名单及检测扩项后的检测能力详见附件)。
请上述检测机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检测项目及范围开展有关检测业务。
附件:1.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
2.广东和臻检测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
3.广东清实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
4.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
5.广东恒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xls
附件:4.清远市清源施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xls
附件:5.广东恒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扩项后检测能力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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