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12月份建筑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在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有关单位提高警惕,谨防受骗。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申报企业业绩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匿名或逾期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790-6444278 0790-6422730
邮政编码:3380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 事项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维纳斯环境艺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增项 申请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同意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同意 | |||
2 | 江西渝泉盛宏电力有限公司 | 增项 申请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