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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学习宣贯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3:00:10 本文标签:重大事故 事故隐患 西安市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学习宣贯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会学习《通知》精神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通知》精神,全面理解、准确把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着力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够、掌握不够、辨识不深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重要依据等突出问题,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本领域本辖区本企业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与监管执法深度结合,把监管执法变成普法过程,指导企业主动对标落实,自觉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宣贯工作,并作为本领域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通过邀请行业领域权威专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市住建局(邮箱:1786288943@qq.com)。

附件:关于学习宣贯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2日

(联系人:刘炎 传真:89130269)

来源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789935252322992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