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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潘活文等4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05:59:39 本文标签:贺州 棚户区改造项目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21〕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21〕308号)、《广西东融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等文件规定,我办对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管理委员会报来的潘活文等4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进行复核,该4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潘活文等4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的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潘活文等4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的名单

序号

申请的棚改项目名称

住房

性质

住房

类型

申请

类别

主申请人姓名

婚姻状况

配偶

姓名

家庭住房情况

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

是否租住(含搭住、借住等居住情况)在棚改征拆范围

备注

1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

普通商品住房

剩余住房

第二类

潘活文

初婚

周瑞芬

无住房

2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

普通商品住房

剩余住房

第二类

邓柔

未婚

/

无住房

3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

普通商品住房

剩余住房

第二类

周振华

初婚

林美仙

无住房

4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棚户区改造项目

普通商品住房

剩余住房

第二类

苏宜新

初婚

庄树茶

无住房

来源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173916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