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地区 | 所属 行业 | 上报单位 | 一级 关键词 | 二级 关键词 | 三级 关键词 | 问题 | 答案 |
1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 | 工程质量 | 投诉 | 该买的商品房,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向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反映。如果未得到及时处理,可以向市住建局质监站进行投诉或举报(详细业务可以咨询3385263) |
2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 | 竣工验收备案 | 信息公开/查询 | 我买的XX小区商品房,我想查询一下是否验收合格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可持下列要件到市住建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一)身份证;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下载:http://zjj.jiaozuo.gov.cn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栏目进行下载) (具体业务可以咨询市住建局办公室:3557200) |
3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 | 建筑工地 | 扬尘 | 我家附近有一个建筑工地,每天扬尘污染很厉害怎么办? | 施工扬尘污染责任分工: 1、辖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环境质量负责) 2、辖区办事处(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 3、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监管责任)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督导责任)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记录并及时向责任单位进行交办。 |
4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 | 城市道路 | 损毁 | XXX路XXX段,人行道和路面破损严重(窨井盖缺失、损毁),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 根据2019年6月正式施行的《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等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当发生城市人行道、道路路面破损,窨井盖等道路设施缺失、损毁形成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局反映,处置步骤如下:1.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将立即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确认设施病害及病害设施权属单位(市管市政设施属于市住建局维护、区管道路市政设施属于所在辖区维护、其他设施属于相关单位); 2.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将市政设施病害整改通知到责任单位,并提出消除安全隐患要求。 3.责任单位在完成道路病害整改后,书面向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建议向市城管局进行咨询 |
5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 | 城市道路 | 受伤 | XXX路XXX段,因窨井盖缺失(损毁)或道路损毁,造成行人受伤,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 根据2019年6月正式施行的《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当发生城市道路损毁、窨井盖缺失(损毁)造成行人受伤的,应当及时向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反映,由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确认造成行人伤害道路设施的责任单位。 建议向市城管局进行咨询 |
6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房保障 | 老旧小区 | 改造 | XXX小区进行改造,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合适,施工质量有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 辖区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单位为辖区住建局,具体业务您可以向XX区住建局进行咨询。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记录并向XX区住建局进行交办。 (解放区住建局:2606011;山阳区住建局:2105800;中站区住建局:2958188;马村区住建局:3948804) |
7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 房地产 | 商品房 | 延期交房 | 我购买的XX小区,开放商延期交房XX个月,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 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建议向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咨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2925525,8795155(值班电话) |
8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 房地产 | 物业管理 | 投诉 | 我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 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建议向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咨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2925525,8795155(值班电话) |
9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 房地产 | 房屋中介 | 投诉 | 我要投诉(举报)XX房屋中介,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 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建议向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咨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2925525,8795155(值班电话) |
10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 房地产 | 维修基金 | 提取 | 居住房子(设施)出现问题,如何提取 | 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建议向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咨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2925525,8795155(值班电话) |
11 | 焦作市 | 住建 |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 | 住房保障 | 公租房 | 申请 | 我想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怎么申报? | 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该项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建议向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咨询。 市住房保障中心:2925525,8795155(值班电话) |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地址:http://zjj.jiaozuo.gov.cn/NewsView.asp?id=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