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乐山川港星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川201510010068N),经审查,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城建科反映。联系电话:0833-2132816。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来源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06/08b2f3c55bce4e3a81770edd63798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