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4号)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审核,现予公示:
芒市羽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企业资质注销申报
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1日(含节假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692-2130166;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机关举报。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4月25日
来源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RQAISS29C7290EC45B14D84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