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消防技术专家:
为切实加强对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强化专家履职尽责,根据《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履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能够按照《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消防技术专家库技术支撑作用,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全市共办结消防设计审查项目508个,其中284个项目使用了消防设计审查库专家,使用率为56.2%,共计使用设计审查专家1242人次;共办结消防验收项目447个,其中402个项目使用了现场评定专家库专家,使用率为96.6%,共计使用现场评定专家1496人次。大部分属地住建部门及企业(项目)对技术专家双向综合评价为“优秀”“良好”,部分双向综合评价为“一般”,未出现评价为“差”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知识更新滞后。随着工程技术规范的不断更新,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加快,部分专家未加强自主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更新滞后,对最新技术规范条文理解不透彻,掌握不熟练,对新型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新发展不关注,导致在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验收评定工作时力不从心,效率不高。
(二)实践操作经验欠缺。部分专家虽然在技术理论方面具有较高水平,但是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时,未能结合项目预计投入使用后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难以从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部分专家对发现的问题和非常规设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导致的问题,未能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解决企业(项目)的实际困难,影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如某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疏散通道采用超大尺寸规模的防火门,在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该防火门不能严格实现自行关闭功能或联动关闭功能,技术专家只提出了问题,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工作统筹协调不够。部分县(市、区)住建部门未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部分专家在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或验收评定工作前,未认真查看相关图纸及工程建设资料,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部分专家在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中,各自为战,沟通协作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技术团队协作的优势,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四)规范履职意识不强。部分专家以服务劳务费用低和工作路程远为由拒绝县(市、区)住建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的委托邀请,严重影响相关工作开展;部分专家对待消防审验工作“赶场子”“走过场”,难以保证工作质量;部分专家未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的通知》(〔2023〕48号)要求,仍然未对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出具的意见现场进行签字确认;部分专家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履职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技术专家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实际存在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要明确提出,并积极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跟踪整改效果,确保工作质量。
(二)持续提升技能水平。各技术专家要加强学习,持续关注最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现场实践学习,结合现场评定工作,全面梳理存在的常见问题,举一反三,逐步提升发现和解决消防常见问题能力;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质效,以适应消防审验工作需求。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技术专家要廉洁自律,不准违法违规收取劳务报酬以外的其他费用。已实行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县(市、区),技术服务费用要参照相关标准严格执行,不得将费用以任何理由转嫁给企业或个人,增加企业负担。各县(市、区)对专家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附件:2023年度赣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履职评价情况汇总表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来源地址:http://zjj.ganzhou.gov.cn/gzszfcs/c103503/202403/cfe0975df8984cf3aac53740913385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