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持续做好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漳建筑〔2023〕2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度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21年度、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
4.前四个季度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排名官网截图打印页;
5.企业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奖状或文件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报送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书。
三、其他事项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和拟申报(准)龙头资格的企业应在2023年12月2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漳州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人:小康,联系电话:0596-2944277),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承诺书
2.2023年度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
3.各县(区)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推荐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3-12-19/434843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