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建城函〔2017〕115号)要求,已通过运行评估考核的供水排水企业,有效期3年届满前需要重新申报。近期,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改革、水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安岳柠城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考核,得分为92.5分,初审合格。同时,我局对安岳柠城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上报要求。根据《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规定,现将安岳柠城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申报运行评估考核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 年 4月2日至 2024年4月1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8-26633242)。
附件:安岳柠城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申报运行评估考核相关资料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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