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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9 12:21:06 本文标签:年度报告 西安市 政府 信息 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住建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安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基础信息公开,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扩大政策解读范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住建领域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6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主动公开,其中,主动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0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4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68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留言办理情况。通过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2345”咨询投诉件及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加强政民互动,倾听民意,关注民生,与公众积极互动交流。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20件,2022年结转29件,共办结1910件,结转至2024年39件。全年办理“12345”市民热线7237件,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0条,办结率为100%。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舆情94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落实“三审三校”和文件公开属性制度,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依据《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更新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政策解读,开展“处长带头解读政策月”活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网站新建及改建 “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高质量项目信息公开”“政策解答”等栏目,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高效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西安住建”政务微信通过新闻宣传和技术创新,全面展示住建领域成就,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入围2023年陕西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榜单。

(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调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设置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3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1名,召开政务公开线上培训1次。同时,为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印发《市住建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并按季度对市住建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强化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99

18

0

0

0

3

19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0

9

0

0

0

1

3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1

1

0

0

0

0

9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8

0

0

0

0

0

18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0

0

0

0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07

5

0

0

0

2

12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42

1

0

0

0

0

243

(七)总计

1891

16

0

0

0

3

19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7

2

0

0

0

0

3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1

0

1

16

10

0

4

1

14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办件流转较慢、网站展示栏目和信息维护有待优化、回应关切和互动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办件流程,提高办件效率,拓宽公开范围,二是全面统筹网站栏目设置,对现有栏目进行科学调整,完善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倾听民心,在网站上增加回应内容,提升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3年,市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委员提案61件。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二是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来源地址:https://zjj.xa.gov.cn/zw/xxgk/zfxxgknb/1747463915722780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