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推进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工作,3月25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胡向京主持召开了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14个州级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7个燃气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富洋烧烤店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等。通报了全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城投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运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城镇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深化系统思维、强化责任落实、加快隐患治理、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城镇燃气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共场所、隐患整改清零、燃气报警器安装、燃气执法、长效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回头看”,对全州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隐患、困难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一要加强机制建设,夯实燃气安全发展基础。深入分析制约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瓶颈短板,认真研究建立完善燃气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消存量控增量、燃气配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气瓶充装许可管理、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监管等机制。科学组织编制、有效实施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城市燃气管道运行效率和安全指数。二要聚焦重点领域,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紧紧盯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立即行动对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加强执法联动,对瓶装液化气燃气充装、运输、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企业销售不合格气、燃气器具等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对餐饮、工业等非居民用户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燃气器具的,要采取停气等措施。对生产经营“问题气”“问题器具”及违规从事燃气工程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三要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民用气安全意识。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要做到全覆盖。要发挥好送气服务人员的监督员、检查员、宣传员作用,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地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千方百计提高全社会安全用气意识。四要切实发挥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属地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使用单位“4个责任”,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合力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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