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建质安函〔2023〕87号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建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我市工程监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相关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建质安函〔2023〕45号)有关安排,我局开展了工程监理企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我市 6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采取现场查阅文件、座谈问询等形式进行检查。重点对企业资质情况,现有人员条件、数量等是否满足标准,特别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6家监理企业中,5家企业均存在不同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1家企业相关制度完善、人员条件、项目日常记录符合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个别监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健全,管理制度混乱,不能用于指导企业经营生产;部分企业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缺少相关资料,检查发现的问题未闭环处理。
(二)人员指标不达标。部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不满足资质要求。
(三)监理合同不明确。部分企业监理合同中监理费支付方式、服务期限不明确;未采用监理企业合同示范文本。
三、处理意见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对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算,企业整改合格前,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核,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
(二)各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监理企业管理的有关文件,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不断提升监理质量。
(三)各县(市、县)住建局要依法加强对监理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监理市场的动态化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促进全市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汇总表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汇总表
序号 | 注册地 | 企业名称 | 检查结果 |
1 | 廊坊市安次区 | 科兴华盛河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廊坊市三河市 | 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限期整改 |
3 | 廊坊市三河市 | 三河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限期整改 |
4 | 廊坊市广阳区 | 河北万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丰) | 限期整改 |
5 | 廊坊市霸州市 | 河北恒基信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限期整改 |
6 | 廊坊市三河市 | 谨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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