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鱼梁洲生态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好房子”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勘察设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勘察设计竞相压价恶意竞争、资质挂靠等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公开公平、竞争有序、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整治对象
(一)注册地在襄阳的所有勘察设计企业及人员;
(二)襄阳市外在襄承揽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及相关人员。
四、整治重点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迫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存在以低于市场价或成本价取费,造成竞相压价、恶意竞争;
(二)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或以其它勘察设计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三)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挂证”、无证上岗,注册人员是否存在超越资格范围从业或允许其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四)在鄂承揽业务的省外入鄂勘察设计企业及人员是否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省外入鄂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是否在从业企业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五)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出图程序是否规范,各类各专业勘察、设计及注册执业人员是否符合执业规定,其注册与社保关系是否对应,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勘察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总平面设计图设计人员是否属于该企业员工)。
五、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3月15日-4月底)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组织辖区内所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自查整改情况应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市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勘察设计管理处。
(三)全面检查阶段(2024年5月-6月)
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30%的在建项目及相关企业(项目数量不多的,至少抽查房建项目2个、市政项目1个)。
(四)重点抽查阶段(2024年6月-7月)
由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分别抽查每地至少3个在建项目(房建项目2个、市政项目1个)及相关企业。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通报,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分析问题,提炼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宽进、严管、重罚”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勘察设计市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由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义运同志为组长,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和局相关科室参加的襄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发展和科技科。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参照市局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迅即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摸清所辖企业、从业人员、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勘察设计市场乱象,将勘察设计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整治对象。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每个地方查处的见人见事典型案例应不少于1个。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信用扣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或注册人员,将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并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纳入“黑板”并进行公示。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形成有利于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7日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403/t20240325_35838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