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松阳县获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

发布日期:2024-06-10 17:03:36 本文标签:松阳县 省城 城乡 整治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松阳县获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资金624万元。

自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以来,松阳坚持做好三个“文章”。一是做好谋篇布局文章。编制《松阳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统筹县域城乡发展,明确松阳县“十四五”风貌整治提升的重要区域和节点,提出整治提升的方向和要求。拟定2022-2025年风貌区创建计划,因镇制宜,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形态;二是做好项目建设文章。提前谋划、主动跟进,强化科学论证、突出统筹安排,与大花园建设、全域旅游创建、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湖、土地整治等工作相结合。根据风貌样板区创建要求,城市风貌样板区关注城市风貌重点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县域风貌样板区拟定塑点、串带、提面的整治措施,分别制定靓颜值、展古韵、优品质、注活力的行动计划和建设项目库。三是做好特色挖掘文章。紧紧围绕“田园松阳”农耕文化的个性特色,结合区域的亮点,深入、系统起底乡镇的自然、人文和历史等资源,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水平管理。注重业态培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引导与挖掘,着重考虑做好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环境整治提升和新经济业态培育等文章。

下一步,松阳县将积极整合各方资金和资源,结合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建设要求,将资金集中统筹用于亮点突出工程。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

来源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3/11/art_1229219406_5899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