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东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建质〔2024〕2号)转发给你们,专项整治行动分企业自查自纠、属地核查、自治区督查和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请抓好贯彻落实,按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反馈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后复工复产暨全国“两会”前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防范督导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pdf
来源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t19700101_34326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