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乐山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6月16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邮编:614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2198284@qq.com。
附件:乐山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来源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405/e522b5f142b946c0a783495e7327e48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