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新设立、重新核定以及延续的7家房地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反映。如对所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不同意见、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是否有涉黑行为等需要反映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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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76000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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