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商家在开业前向消防大队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时,却不知道也要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消防备案,而这类事项的遗漏,可能会使商家面临处罚。
2023年8月,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线索,举报遂昌某健身房未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核查发现该健身房装修面积为700平方米,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属于总建筑面积小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为其他建设工程;该工程装修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2023年7月中旬投入使用。截至现场调查当日,仍未进行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于2023年10月24日对责令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限期内仍未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对线索进行整理并移交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鉴于该健身房后期主动整改,共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并于2024年1月22日完成消防备案。
如何进行消防备案?
图1 特殊工程消防验收流程
图2 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流程
消防验收备案到哪里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备案。企业可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勾选相关事项填写材料进行申报。若有疑问可前往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4办公室进行咨询(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65号),咨询电话0578-8528851。
申报材料需要哪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或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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