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近期,接到部分劳务资质企业反映,有效期内的劳务资质企业因未关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未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导致未及时按要求申请延续换证。为此,特作如下工作提示:
根据《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3〕3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黔建建字〔2023〕36号)文件要求,为统一全省劳务企业资质有关管理工作,对原审批制的劳务企业资质及原通过备案制方式取得的分专业工种劳务企业资质,在资质有效期内的所有企业填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申请》,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延续条件进行承诺,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系统”(网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ywxt/)选择1年期或5年期中的任意一种延续方式申请劳务企业资质换证。
特此提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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