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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4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6-09 21:33:17 本文标签:取消 市级 租赁 住房 

经相关部门核查,怡濂苑、怡和苑、怡康苑共有4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序号房屋地址保障类型姓名身份证核查结果
1怡濂苑B区3栋2单元901室公共租赁住房万菲菲3604021990****152x住房面积超标
2怡和苑二期26栋1单元1904室公共租赁住房陈义龙3604021979****2119住房面积超标
3怡康苑7栋1单元402室廉租住房龚江平3604021964****3525重复中签
4怡和苑一期10栋2单元1101室廉租住房褚玛3604031974****0621住房面积超标

来源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fbz/zffpyqt/202312/t20231228_6351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