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部门核查,怡濂苑、怡和苑、怡康苑共有4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 |||||
序号 | 房屋地址 | 保障类型 | 姓名 | 身份证 | 核查结果 |
1 | 怡濂苑B区3栋2单元901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万菲菲 | 3604021990****152x | 住房面积超标 |
2 | 怡和苑二期26栋1单元1904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陈义龙 | 3604021979****2119 | 住房面积超标 |
3 | 怡康苑7栋1单元402室 | 廉租住房 | 龚江平 | 3604021964****3525 | 重复中签 |
4 | 怡和苑一期10栋2单元1101室 | 廉租住房 | 褚玛 | 3604031974****0621 | 住房面积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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