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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9:31:43 本文标签:安全监督管理 市政工程 工程质量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现将《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全国、省、市住建会议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紧抓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重点任务、重点环节,全力推动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一、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落实部门监管服务责任。把做好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厘清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服务责任,积极研究政策措施,创新优化监管模式,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彰显服务质量。实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扬尘防治年度考核全市排名,充分结合日常监管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计分,每季度一通报。

(二)压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夯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推进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质量主体责任体系,持续强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深入推进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实行事故处理“一案多查”机制,加大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制度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抽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有效利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质量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推进工程质量品质提升

(四)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加强对涉及混凝土进场验收、试件制作养护送检和混凝土构件养护的责任主体的规范管理。混凝土工程全面实行混凝土举牌验证,适时开展混凝土试件检测报告真实性溯源监督抽查,坚决杜绝混凝土搅拌站代做代养试件现象,确保混凝土工程实体质量。

(五)强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对排水管材、管节及橡胶圈、管道承插口、连接件等材料进场复验记录抽查,加强对回填土分层压实、金属管道焊缝、补扣防腐,顶管顶进及外侧空隙填充、管道及检查井坐标高程控制等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六)强化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参建责任主体落实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认真编制外墙保温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材料选用、构造做法、见证取样和验收标准,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强化技术交底和培训,加强工序检查和质量检测管理,严把验收关,积极推广新工艺。

(七)强化进场材料质量监管。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钢筋、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八)强化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以住宅工程为重点,紧盯群众投诉较多的开裂、渗漏、空鼓、建筑设备安装等质量常见问题,狠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环节,日常监督抽查加大抽查方案的实施及验收情况,落实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推进治理情况的调度和指导。

(九)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研究探索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投诉)受理公告牌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十)强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一是规范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宣贯落实为契机,开展全市工程桩基质量检测专项检查,建立日常监督抽查制度,定期开展检测机构的比对试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二是建立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管理机制,制定检测机构诚信评分和考核办法,对质量检测行为进行诚信约束和管理。三是全面推行工程检测全项目、全类别数据上传工作。督促全市质量检测机构将能够自动采集数据的检测项目和类别的检测数据全部上传监管平台,建立检测数据审查岗位和工作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

三、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

(十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采取县区全面排查、市级抽查、驻县督导等方式,持续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推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的全流程系统性治理。加强治理行动每月信息统计报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地区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十二)有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顺应新发展新要求,切实把安责险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加强与本级应急管理部门、银保监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安责险投保和服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工作联动,有效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项目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十三)重点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以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危大工程子系统为抓手,实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加强危大工程管理各环节信息录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控。压实主体责任,推行危大工程举牌验收制度,加强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环节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十四)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依托省住建云起重机械网上办理平台,进一步加强施工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等环节的管理。通过聘请起重机械专家参与检查等形式加大对起重机械安拆、检测以及维保等行为的现场抽查频次和力度,严查安拆单位资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严肃处理检测、维保流于形式等问题。

(十五)持续加强安全宣教工作。督促项目持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强化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升,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通过联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观摩会等形式丰富“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安全互动氛围。

四、推动建筑施工持续发展

(十六)不断提高扬尘防治水平。持续深入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运用,加大非现场监管检查处理力度,推进可视化监管工作。严格将“六个百分百”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常态化管理,积极迅速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应急响应管控措施,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十七)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督促指导项目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控,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强化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房屋市政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探索绿色施工好的做法,增强绿色文明施工良好意识。

(十八)全面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多形式、多渠道鼓励项目推广使用智能技术、智能设备,推行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方式,突出质量安全过程管理的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和可追溯性。加大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创建力度,树立智慧工地标杆项目,积极推动创建智慧工地活动。

(十九)规范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加强对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加强对创建工地的动态抽查和过程控制,不定期组织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观摩活动,积极落实评先评优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样板引路示范作用,提升全市建筑工地优质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意识。

五、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二十)不断优化监管模式。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省、市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差异化监督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部门间横向和纵向联动,积极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二十一)增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作风转变,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标准和流程,定期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理论和实践水平,切实提升服务意识,打造作风优良、敢于担当、业务精湛的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