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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3:24:11 本文标签:预拌混凝土 宿迁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监管,提高预拌混凝土(砂浆)产品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原材料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原始记录台账、原材料留样、比对报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按要求开展检定以及试验人员在岗等情况。

(二)质量行为。主要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调整、执行情况以及是否经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预拌混凝土(砂浆)28d抗压强度、预拌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以及抗渗自检情况;各项原材料进场检测情况(砂氯离子含量是否采用滴定法检测);试件留置养护等情况。

(三)预拌混凝土(砂浆)绿色环保站建设使用情况。

二、检查范围

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

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应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县区复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对各自辖区内的预拌混凝(砂浆)土企业开展检查。

(三)现场抽查

市住建局将于11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检查工作。

(二)对此次检查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检查结束后,对管理较好企业予以表扬,管理较差企业进行通报。

(四)请各县(区)于12月15日前,将各自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附企业用砂石常规检测、氯离子含量、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28d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复印件)。联系人:武勇;联系电话:84387308;电子邮箱:36334700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具有资质(有效期内)

2

建立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3

建立混凝土原材料使用台账,有进场验收记录,质量可追溯;查验砂的来源证明及检测合格证明。

4

对进场原材料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检验,并建立逐一对应的取样检测试验台账

5

抽查原材料(砂的氯离子含量)

6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调整应遵循现行标准,满足施工性能、强度以及其它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要求

7

对预拌混凝土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频率、项目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要求;按规定检验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8

留置混凝土试件,并对其进行养护和检验检测;建立留置试件和试验台帐。

9

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数理统计分析

10

混凝土强度异常或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有相应处理措施

11

及时出具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内容应符合设计文件、现行规范及合同要求;提供砂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合格证明情况。

12

实际生产的混凝土配合比与向使用单位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一致

符合项 不符合项

抽查组成员签字: 抽查日期:

来源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311/4b605f4a9e87405cae227a2e0c89462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