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460280/2024-089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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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恩施州住建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19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住建局,恩施市、咸丰县城管执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4年全州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我局拟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和复检对象
2019年全州范围内已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工作岗位属于《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燃气经营企业在岗从业人员,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向属地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提交《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1),由各县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后参加统一测试,获得相应学时及考核合格证明的由州住建局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报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换发新证。复检不合格的,《合格证书》自动失效,并予以注销。
二、继续教育内容
现行城镇燃气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燃气专业知识、燃气经营企业管理、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安全管理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平台:由培训机构教师发放课程二维码进入课堂学习。
(二)学习时长:复检人员应根据各自岗位类别选择相对应的在线课程视频,进行累计不少于30个学时的线上培训学习(学习平台将自动记录学习时长),如未达到在线学习时长将不能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取证:线上考核测试,考测完成后可在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报名网查询打印电子合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复检人员应登录“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jzw.hbcic.net.cn/hbzjt_rqry_from/login.html),按系统操作步骤,提交企业信息审核,并核实企业名下证书信息是否一致,如若一致可以报名复检;
(二)因原公司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登录“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或不能在系统进行人员变更的,可以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由州住建局审核后报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进行人员变更。变更通过的可进行继续教育和复检。
(三)报名缴费以复审线上开班时间等其他重要信息均在复审群下发通知。
五、资料提交
(一)变更企业的复检人员需提前提交附件2报州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二)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申请表包含电子档正反身份证及一寸电子照片(详见附件1例表)。学员填好申请表,由属地燃气主管部门盖章后,将扫描件以“地区+公司简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5489640@qq.com。
附件:1.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申请表
2.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
(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
恩施州住建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游浩,联系电话:0718-8981640)
关于开展恩施州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的通知.doc
来源地址:http://zjw.enshi.gov.cn/bmwj/202403/t20240319_15609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