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人社局,开发区(投资区)住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漳州市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工信职改〔2023〕19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2号、闽人社发〔2021〕1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土建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初级职称评审。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任职截止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即论文发表时间、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根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已实行统一考试的工程造价专业不在申报范围),具体专业名称应参照《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23〕16号)填写。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材料申报审核时间安排(节假日除外):漳州市直单位为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芗城区、古雷、常山、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市住建局一楼。联系电话:0596-2910275。
附件:1.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汇总表》
3.《申报—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4.《申报—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5.《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1-25/131608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