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24年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公开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942套/间(其中,实物筹集942套/间)。其中,相山区70套,杜集区80套,高新区260套,煤化工基地532套。
(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
1.城市危旧房改造144间。其中,相山区40间,杜集区104间。
2.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列入国家2021年度及以前棚改计划的开工项目竣工率达100%以上。
(三)公共租赁住房。
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15户。其中,相山区50户,杜集区10户,烈山区15户,濉溪县40户。
二、计划落实措施
(一)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淮北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联合审查和联动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制定项目认定程序,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快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依托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对照已摸排的城市危旧房底数,制定《淮北市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原址重建、抗震加固等多种方式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做好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逐项目明确竣工交付时间,确保按期竣工交付。
(三)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根据《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公租房保障服务质量。
(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县、区保障性住房计划发展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协调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县、区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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