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24〕4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精神,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贵州省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函》(建办厅函〔2024〕9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我省省级及省级以下权限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实行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2024年6月1日起,我省省级及省级以下权限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启用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书。启用电子证照前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无需换发电子证照。
二、申领方式
企业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系统(网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ywxt/)相应资质业务申报版块(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管理系统、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业务,业务办结后企业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guizhou.gov.cn)一点击右上角“登录”模块一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法人用户”账号进行登录→点击右上角“进入企业数字空间”→“电子证照”下载打印电子证照。
三、其他事项
(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机关已颁发企业电子证照的,企业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原纸质证书不得再用于建筑市场相关活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要求相关企业提供纸质证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机关未颁发企业电子证照的,企业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仍可用于建筑市场相关活动。
(二)企业资质信息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真实性及其有关信息。
(三)有关单位或个人将下载后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进行伪造、篡改的,我厅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业企业)电子证照样式。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地址:http://zjj.gzlps.gov.cn/gzdt_43007/tzgg_43009/202405/t20240531_84714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