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1月6日至12月14日,对我市本级核发资质的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网上核查、企业资料查阅等方式,并以5%的比例随机抽查了24家市本级核发资质的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
二、核查结果
通过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办公场所等相关资料,24家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中13家企业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其余11家企业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净资产不达标;二是技术负责人未达到相应要求;三是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和技工配备不足;四是部分企业未提供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是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核查材料。
三、有关整改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45天整改,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该项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资质证书。
各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定期依照资质标准对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此次核查不合格企业要积极做好整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4年2月3日前将整改材料报邯郸市建设局城建处审查。
联系电话:3023584
附:2023年度市政公用及城市照明企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达标名单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地址:http://jsj.hd.gov.cn/Web/newsInfo.aspx?refnum=34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