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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项目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18:44:41 本文标签:评审委员 工程项目 四川省 委员会 办公室 

根据《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同意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的函》(川评组函〔2023〕77号)要求,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原“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已更名为“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按照《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5号)和《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评审指南》(川建质安发〔2021〕142号)要求,经资料初审、现场复查、专家评审和省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第二批通过评审的成都空港产业服务区建设项目(国际会议中心及地下室)等97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12月25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结构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社会单位及个人反映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2023年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项目名单(第二批)

四川省结构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联系人:欧俊峰;联系电话:028-85565545;传真:028-85568193;单位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来源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3/12/12/83108be50cc5431db3ee3da7a529d1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