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采购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评估
服务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采购海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评估服务,现就遴选供应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评估服务
(二)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9.9万元(玖万玖仟元整)
(三)采购需求
1.综合性燃气安全评估服务工作分为6月安全生产月、9月、12月共计三次,评估服务重点包括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情况和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每次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覆盖5个市县,三次覆盖15个市县。
3.每次安排2名燃气行业高级工程师和2名工作人员,并做好相应车辆及食宿保障工作。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安全评估服务工作并依次出具相应报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熟悉掌握燃气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具有完成燃气行业安全抽查的专家技术力量
(四)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业务范围涉及燃气安全管理、燃气行业自律或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燃气安全管理事项。
三、报名参与遴选材料及要求
(一)燃气安全评估服务工作应服从我厅工作安排,并严格落实行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各项要求
(二)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主要业绩、纳税证明、工作方案、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相应材料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相关事宜
四、报名截止日期
1.2024年4月26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价相关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邮编570204。
五、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购买服务合同,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
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0898-65356592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2/202404/1db073c1f0ff44139f143899668d5d54.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