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方便有需求的市民作为参考进行自由选择,经研究,拟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公开征集加装电梯服务企业建立名录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要满足的资质条件
1.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或安装(修理)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襄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推荐名录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企业征信报告;
6.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材料和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8.联合体报名企业合作协议;
9.企业本市加装改造电梯案例
以上资料均请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A4纸),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审核,现场核对无误后退还。
三、企业优惠服务承诺
服务企业可明确承诺给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价格优惠率或优惠额、维保年限等。鼓励加装电梯服务企业延长电梯整机和重要部件质保期。支持电梯生产企业和电梯维保企业合作,结合探索“金融+保险+服务+物联网”等全生命周期模式,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更多优惠服务。
四、企业移除名录库规则
综合服务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从名录中移除:
(一)企业信息登记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经举报查证属实的;
(二)企业出现不良行为记录、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业主发出委托信息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业主委托,经举报查证属实的;
(四)接受业主委托,服务不到位、未按时履约或者多次接到业主投诉并经查实的。
(五)申请时的相关优惠服务承诺不兑现,经举报查证属实的。
五、申报程序
1.名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0日,企业按要求向我局报送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入选企业名录。
3.名录在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公示结束后,将在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发布,方便业主进行查询。
六、相关事宜
(一)建立《襄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目录库》不设置保护性或歧视性条款,是否列入目录库不影响企业承接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
(二)加装电梯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首批申报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4年6月20日,请申报企业在此期间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联系人:张飞武,联系电话:18621525215,联系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5号)。
附件:1.襄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综合服务企业推荐名录申请表
2.企业加装改造电梯案例
3.企业优惠服务承诺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406/t20240605_36210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