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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桂林市住建领域 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05:28:50 本文标签:桂林市 期间 领域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及桂林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住建领域生产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春节期间,受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部分企业赶工期、抢进度,以及冬季用火、用电、动火等导致安全风险因素增多,生产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认真部署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工作到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突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非住宅部分)、物业小区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企业、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防高处坠落、土方坍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严格落实春节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监管,落实停工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保障措施。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在建工地,项目有关企业做好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公共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非住宅部分)、安全方面。持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非住宅部分)、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加大对电梯设施、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力度,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冬季防火、安全用电、防寒防冻等房屋使用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升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施工和产品质量监管,持续深入开展高层住宅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好春节前后施工现场停复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发生各类消防事故,施工现场节后复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四)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春节期间持续低温,极易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加之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各类使用燃气的综合体、餐饮等场所面临人流量激增的情况,一旦事故发生,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常识,引导广大人员群众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或事故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决不能迟报漏报甚至瞒报。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蒋铁宝、全海明,联系电话:0773-2569363,15807734773、13397732237邮箱:glszjwzak@163.com。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来源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401/t20240116_2644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