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的通知》(豫建质安函〔2024〕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表》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评认定,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29日至2月2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地址: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科
联系电话:0379—63601923
附件:2023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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