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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阳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困难群众李双英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16:06:51 本文标签:困难群众 樊城区 襄阳 项目 

根据《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规定,住房保障窗口对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困难群众李双英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李双英符合市区棚户区改造“托底”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李双英申请公租房审核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228357

附件: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困难群众李双英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9日

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困难群众李双英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基本情况

受理单位

申请人姓名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

1

李双英

1

住房保障窗口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405/t20240529_36172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