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和政府采购等要求,编制《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项目应纳入购买服务范畴,为依法做好采购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了购买服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时限
(一)项目主要内容
编制《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旨在进一步提升农村住宅设计、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同步开展设计下乡,确保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真正指导农房建设实践。
(二)任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编制内容。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
编制《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属于《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中A1102城市规划与设计服务。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实施步骤及方式
(一)实施步骤。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购买服务计划,已报局领导同意;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按局机关内控制度,确定承接主体;对于拟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局法规处把关,并按局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
(二)组织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比选;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五、经费保障
2024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局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经费3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工作。《昆明市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费用从“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经费”中列支。
联系人及电话:刘红梅,63139693
来源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4-04-28/48547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