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日照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7:13:40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工程造价 统计调查 建设局 山东省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23年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均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的要求,及时填报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数据。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数据整理工作。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如实进行填报,特别是财务数据,必须按企业确定的数据上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关注统计调查系统数据审核状态,如数据未审核通过,请及时根据审核意见修订数据后再次上报。

三、企业填报完成,经省主管部门系统审核后,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导出的统计调查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工商注册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若为市直管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直接报送至日照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标准造价服务科(建设大厦312室)。

四、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对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统计填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标准造价科联系。

联系人:侯平丽,联系电话:0633—7979338,邮箱:rzsczhzjk@rz.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3/12/20/art_32695_10306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