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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4-06-08 23:13:06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建设局 住房 政府 信息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市住房城乡建设政务服务工作动态,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展示我局政务服务形象,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我局在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对外发布的信息均应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向互联网发布。

第三条 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当风险评估员,负责评估报送的各类稿件。

第四条 信息风险评估内容包括:

(一)有无涉密信息;

(二)有无敏感信息;

(三)发布时机是否适宜;

(四)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五)采编信息的合法性及出处是否注明;

(六)安全保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第五条 风险评估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告信息及时评估),经评估后可以发布的稿件,交由发布员发布。

第六条 指派专人担当发布员,及时将评估后的稿件发布到相应栏目,发布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公告信息及时发布。

第七条 发布员须据实发布信息,不得私自更改评估后的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未经评估的信息。

第八条 需要托管单位协助发布的信息,由发布员负责与托管单位联系,信息传递方式必须安全,托管单位必须据实发布,不得私自更改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非我局委托发布的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地址:https://zjj.luan.gov.cn/public/6608291/6848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