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由我局统一部署,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广泛排查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摸排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与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等违法行为,检查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建设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等。
截至2024年2月29日,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抽查了208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04份,动态扣分56.5分。作出行政处罚10宗,处罚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共计98.52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严格落实《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建设工程参建主体未严格尽职履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五方主体之一,应当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发承包行为等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但部分项目存在未履职到位情况。个别项目存在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分包再分包情形,未落实《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现场人员情况、合同的履行情况、资金流水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履约评价报告,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示合同谱系图、发承包信息告示牌。
(二)部分项目未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部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劳务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合同非本人签字,工资发放审核存在代签现象,关键岗位人员未参与项目现场管理、未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不监督落实工地实名制用工管理。
(三)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保障工人工资支付制度。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或项目保函、保险);个别项目建设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拨付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存在欠薪风险。现场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工人工资发放与实名制考勤天数不相符,实名制考勤天数与工资发放不相符,且涉嫌未每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或只支付生活费的问题。检查中发现较多被检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示合同谱系图、发承包信息告示牌。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施工现场已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但内容填写不规范或存在异物遮挡的情况,未定期公示工资发放资料。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联合巡查,联合惩戒。对在建项目存在专业作业工程分包再分包,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款,施工、监理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录入诚信档案予以扣分,联合人社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列入日常监管对象,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全市通报。
(二)要求在建项目现场张贴维权告示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布《关于规范建筑工程领域分包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在建项目的日常巡察,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例行检查,不断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行为。
(三)以案释法,执法同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公布典型案例,营造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氛围、信号,形成强力震慑,推动全市在建项目的市场行为规范化。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以实地检查为契机,对全市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及时遏制违法苗头,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新建项目,积极与人社部门联合组织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及建筑市场行为培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
四、处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处理情况
对涉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项目,由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款,施工、监理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跟踪督促相关建设项目进行整改,联合人社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处罚力度,并列入日常监管对象。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录入诚信档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欠薪和“三包一挂”问题的通知》《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辖区项目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对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措施的检查力度,加强劳务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全周期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协助人社部门处理案件调查、排查检查、案件回访等工作,发现不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未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存在欠薪的项目,及时向人社等部门进行通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同时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贯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规范用工意识和工人的维权意识。
特此通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来源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646219.html